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3月15日在中國共產黨與世界政黨高層對話會上發表主旨講話時提出全球文明倡議。他還在主旨講話中強調,中國式現代化既造福中國人民、又促進世界共同發展,是中國謀求人類進步、世界大同的必由之路。
“和”在國際關系中意味著什么呢?“和”是儒家倫理中的一個重要觀念,在英文中通常翻譯為harmony。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式突出展現了“和”這一中國文化的核心。當時我從美國電視頻道觀看這場開幕式時,聽到一名播音員對現場演繹“和”字的演員們表現出的紀律和秩序表示驚嘆,他們似乎做到了整齊劃一。
然而,我意識到把“和”翻譯成英文單詞harmony會讓人產生誤解,后者聽起來像是“統一”、“一致”。在英文語境中,和諧社會是指人人思想統一、行為一致,而這幾乎與“和”所表達的意思完全相反。每個中國知識分子都知道,《論語》里有句話叫做“君子和而不同”。
也就是說,“和”的理念即便不是頌揚,至少也是重視多樣性和多元化。尊重多樣性應該在和平的政治秩序中進行,通過相互學習實現溝通合作、共同充實。因此,對“和”更合適的翻譯或許是“diversity in harmony”,也就是“和而不同”。
在國際關系中,“和而不同”意味著在一個多元化、多樣性的世界里全力實現和平以及互惠互利。在這一背景下,國家行為者將通過相互尊重以及克制的對話進行互動,而不是對推崇不同價值觀的國家說三道四。各國無論大小強弱,都能平等對話。
不過,平等對話并不意味著大國、強國可以對額外責任視而不見。比如說,中國和美國擁有“震撼世界”的力量,需要考慮各項政策的全球影響。在氣候變化等問題上,中國可以也應該發揮帶頭作用。
有影響力的大國可以成為和平締造者,它們能讓交戰雙方坐到談判桌上。中國促成了伊朗與沙特阿拉伯的和解,并說服它們恢復外交關系,這就是一個鼓舞人心的典型事例。
對于中國而言,促成沙特與伊朗緩和關系,正是其推進全球安全倡議,維護世界和平與穩定的行動的一部分。若沙特與伊朗達成的協議能夠維系下去,并推動也門結束內戰,那么關鍵的調停人和參與者理應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他們比美國前總統奧巴馬更有資格獲得這一獎項,后者是在就任美國總統后不久基于潛在的而非實際的成就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作者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政治理論講座教授 貝淡寧)